报考办法及条件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四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二至四年。
为有利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报考办法。考生必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方可报名。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可在系统内发文部署有关推荐报名事宜。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1年7月31日。
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31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者领取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招收院校获取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后,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到招收院校研究生院(处)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持已经审查过的资格审查表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没有相关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由本地区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自行与有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权的招收院校协商(原则上一个省选择一所院校),达成委托培养协议,由招收院校于6月20日前报国务院学位办审批。录取限额另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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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将于今年7月10日至31日报名,10月13日、14日举行全国招生院校统一联考。最近,很多读者致电本刊,询问MPA考什么、怎么考,就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招生院校。 今年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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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MPA可享两周假中国教育在线 公务员频道
http://gongwuyuan.eol.cn 2004-07-08调整字体:小 中 大1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将可在年休假的基础上再增加两周的复习时间。人事部昨天发出通知,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通知指出,公务员在职攻读MPA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为此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提供支持。其中规定,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的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两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
此外,在公务员取得MPA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予以支持。通知还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MPA培养院校开展的有关调研、科研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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